答案: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
"四禁止":
- 禁止大操大办。
- 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搭设灵堂、吹吹打打、喧闹扰民、隆丧久丧、大摆宴席等。
- 严禁借机敛财。
- 禁止迷信活动。
- 禁止在丧事活动中开展扬幡招魂、举办法事、焚烧纸扎、抛洒冥币等低俗迷信活动。
- 禁止私埋乱葬。
- 禁止在非法墓地以及其他地点私埋乱葬,党员、干部中的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
- 禁止超标建墓。
- 禁止超标准建墓,严禁修建大墓、豪华墓,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五提倡":
- 提倡节约简朴治丧。
- 提倡治丧场所选在殡仪馆等规定场所,场所布置节约简朴,遗体送别严格控制规模。
- 提倡节地生态安葬。
- 提倡采用立体安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 提倡不保留骨灰。
- 提倡采取骨灰深埋、撒散、撒海等方式,鼓励捐献遗体或器官。
- 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
- 提倡使用环保纸棺火化,倡导租用花圈、花篮进行悼念,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进行安葬。
- 提倡文明低碳祭扫。
- 提倡精神传承,鼓励鲜花祭扫、网络祭祀、社区公祭和集体共祭。
- 提倡文明低碳祭扫。
关于 *** 员、干部如何践行这四条纪律?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这些纪律,并积极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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