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摔伤幼儿园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对幼儿的侵权责任问题,属于推定过错责任。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伤害后,首先推定幼儿园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如果幼儿园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不应承担责任。因此幼儿园承担着很大的举证责任。
比如孩子是在老师组织游戏活动时摔伤的。幼儿园需要证明:老师对体育游戏组织合理,活动前检查清理了场地,对幼儿服装也作了检查整理;所选活动内容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年龄特点,没有超出幼儿的运动水平。游戏前安排了适当的准备活动,游戏进行时一直在旁看护。运动场地也无安全隐患。发生事故后,幼儿园及赵老师进行了合理及时的救治。
若幼儿园有证据证明自身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若不能证明,则需要承担责任。
11岁的哥哥与9岁的妹妹,手拉手跳楼,谁之过
这种常识需要游戏来教导吗?家长呢,老师呢
别说游戏了,这种反常识的东西很多,只要把问题的前一段换掉,依旧可以抨击其他内容。
“11岁的哥哥在看玄幻电视剧,妹妹在看武侠电影……”
“11岁的哥哥在看的动画里有跳楼的画面,妹妹和妈妈一起看了跳水运动会…”
这些都可以影响到一个孩子的常识认识,家长最重要的纠正教导都没有,如何保护一个孩子?!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