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份名为《关于 *** 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的重要文件,其中详细规定了 *** 游戏相关诉讼中有关权利保护、侵权判定及赔偿的一系列准则。
第十八条: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作品属性的评估
确定游戏画面是否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 创作的作品"的标准,通常会参考以下几点:
(1) 是否展现独特创意;
(2) 是否能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复制;
(3) 是否由连续且可能伴有声音的动态画面组成;
(4) 由于玩家与游戏系统的交互,游戏画面中的视听表现是否局限于预设范畴。
对于游戏动态画面的独创性评估,关键在于考察它是否独立完成,并体现出作者独特的选择、组织和设计。
第十九条:游戏直播画面作品性的确认
直播的电子竞技赛事中的游戏画面,如果满足"以类似摄制电影的 *** 创作的作品"的条件,应当受到版权保护。
当游戏主播通过自己的游戏运行或他人的游戏展示,结合他们的解说和其他音频、视频、文字、动画元素形成的直播画面,只要符合上述作品定义,都应受保护,如果这些直播中的解说和附加元素只是对游戏过程的基本叙述和评价,那么通常不会视作独立于游戏动态画面的新作品。
第二十条:游戏用户操作对画面性质的影响
如果玩家的操作指令通过预设的游戏程序生成画面,这并不被视为创作行为,因此不会改变对游戏画面本身的分类判断。
如果游戏允许用户进行创新,例如利用内置工具在预设表达之外创建新内容,而这些新内容符合作品要求,那么相应的游戏用户将被确认为此创作的著作权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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