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插件违法吗?
插件是指为特定软件编写的制造和修改软件系统运行数据,不属于软件组成部分的程序。插件用户可以通过操作插件来修改系统软件的操作数据,以实现寻求非法利益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插件”的生产和销售可能构成提供侵入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在司法实践中,还有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生产和销售工具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1.国内首例《王者荣耀》外挂案
2017年5月,被告谢编程开发了《王者荣耀》游戏插件程序,方便自己练习《王者荣耀》游戏。开发的插件程序具有透视、视距增加、冒险模式下怪物自动死亡等功能。
后来,被告谢以盈利为目的,通过 *** 销售了《王者荣耀》的外挂程序源代码、外挂程序及相应程序激活码,共计57人次。
经福建中国证券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荣耀之王”插件程序的功能必须附着在荣耀之王游戏客户游戏过程中,有荣耀之王游戏客户实施未经授权的删除、修改操作,绕过游戏保护措施,干扰游戏的正常操作过程和正常操作模式,属于破坏性程序。
2018年4月16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以被告谢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定罪处罚。
案例二:全国首例“微信”外挂案
自2015年1月起,被告张、刘为谋取非法利益,未注册合法公司,未经“微信”产品所有者腾讯授权或同意,开发了“真正的嘴”、计算机软件《玩得溜》。
其中,“果然叼”、“玩”计算机软件识别后,可以加载和服务器验证,下载动态库文件,修改微信IOS移动客户端界面,修改和控制微信移动客户端和服务器传输数据,实现微信开放,一键转发朋友圈内容(文本、图片、小视频)、朋友圈无限提醒朋友的主要功能。
被告张、刘租用服务器,建立上述计算机软件宣传网站,上载软件介绍和特许经营 *** 项目,向 *** 和消费者宣传批发销售软件,主要以招商银行名义,中国银行账户接受上述软件非法销售收入,非法销售收入超过20万元。被告赖主要负责软件销售客户服务,协助被告张、刘销售上述软件。
2017年6月30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被告人张、刘、赖等犯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和工具罪,对三人进行定罪处罚。